相愛13年,周星馳與於文鳳為何在分手後成了“仇人”?
1962年出生的周星馳,已經58歲,都快成花甲老人,卻還是至今未婚。而早在30年前,周星馳對導演劉鎮偉透露,自己有過結婚的想法。劉鎮偉感到很驚訝,但還是勸年輕的周星馳要以演藝事業為重。
這個讓周星馳有結婚想法的人,不是普通人,而是他的初戀女友羅慧娟。很遺憾的是,羅慧娟並沒有嫁給周星馳,而是以分手的結局做告別。
對於周星馳與羅慧娟分手,媒體一直不斷揣測,大多是周星馳不想結婚。而羅慧娟接受媒體採訪時,所說的一席話,似乎讓人們覺得她與周星馳分手還另有隱情。
羅慧娟說:“我一向都感覺到她對我有意見,我都很想知道,她為什麼討厭我!”羅慧娟雖然沒有指名道姓,但外界還是能猜得出這個“她”就是“星媽”凌寶兒。
通過周星馳與羅慧娟的失敗戀情,人們覺得要想嫁給周星馳,除了讓星爺動心,還要博得星媽的好感,這確實是苦差事。
羅慧娟之後,周星馳又先後與朱茵、莫文蔚傳出戀情,卻都沒有結婚的念頭。或許那時候的周星馳就是“獨身主義者”,但有一個叫於文鳳偏偏有著“不信命”的想法。
於文鳳是隱形富豪於鏡波的小女兒,一個不容置疑的富家女,但卻十分低調,幾乎不在媒體面前露面。曾有一個說法,如果不是於文鳳與周星馳相戀,恐怕都沒人注意到於鏡波。
有其父必有其女,於文鳳有著出色的商業頭腦和獨到的投資眼光,還擅於理財,主業在兄長的金融投資公司擔任高管,副業還是銅鑼灣幾家餐廳的幕後老闆。像於文鳳這樣優秀的任,追求者絡繹不絕,不乏青年才俊和名門望族,但於文鳳對他們一點都沒有興趣。
於文鳳真正對周星馳著迷的原因,還是92年上映的電影《審死官》。電影中,聰明又機智的“宋世傑”)讓於文鳳覺得周星馳本人一定很有趣,並且像影迷一樣,還幻想著有朝一日能夠與星爺見面。
通過朋友的引薦,於文鳳不僅見到偶像周星馳,還與其成了好友,兩人之間的交往非常頻繁,卻很少在公共場合露面。那時,周星馳還有很多緋聞,於文鳳還是千金小姐,兩人似乎是八竿子打不著。
而1998年11月,周星馳與於文鳳在蘭桂坊“鏞記”餐廳吃飯,出門便碰到記者,兩人下意識的閃開,好像有什麼見不得人的事。此事被迅速傳開,香港媒體都覺得周星馳疑似有新女友,可周星馳卻回應稱,對方只是友人,不要大驚小怪。
媒體的嗅覺和判斷力總是很準確,況且,紙也是包不住火,同年12月,香港媒體便在銅鑼灣拍到周星馳與於文鳳在一起的圖片。哪怕周星馳不聞不問,外界也認為於文鳳就是“正牌女友”。
於文鳳的突然出現讓周星馳的緋聞減少很多,人們不再關注周星馳與某個女明星有什麼事情,而是關注星爺與於文鳳的戀情進展如何。可起初,周星馳並沒有公開承認於文鳳就是自己女朋友,兩人還是秘密交往,但這已經是人盡皆知的秘密。
2008年,周星馳與於文鳳在外用餐,再次碰上記者。記者們不斷的按下快門鍵,周星馳一反常態,不僅沒有進行驅逐,也沒有不高興的意思,似乎又坐實這段戀情。相愛10年,戀情終於被光明正大的曝光,想必於文鳳的心裡應該是很高興。
可星媽凌寶兒卻向媒體爆料說,星爺已經與於文鳳已經“分手”一年多。凌寶兒的一番話讓所有人一頭霧水,戀情剛見天日,就已分手,未免太過於戲劇。
就在外界眾說紛紜時,星爺的助手澄清道,媒體誤解星媽的意思,並說:“星媽的原話是,周星馳一年多都拍攝電影,很少見到他的女朋友,以及其他的朋友。”助手的解釋還是沒有公開於文鳳的身份,但於文鳳就是星爺的女朋友,在人們的心裡,就是鐵打的事實。
很多人佩服於文鳳能夠陪伴著周星馳數十載,還不求名分,這一點很像當時的朱麗倩和劉德華。只是於文鳳沒有朱麗倩那麼好命和好運,不僅沒嫁給周星馳,還與周星馳撕破臉。
從2002年開始,於文鳳還有一個身份,便是周星馳的個人財務顧問,每月酬金2萬元,後來漲到5.9萬。酬金,於文鳳根本不看重,因為,她與周星馳還有口頭協議,便是每獲利的投資項目,周星馳需支付佣金為稅後利潤的10%。
在於文鳳的引薦下,菱電與周星馳合作發展“天比高”項目。後來,菱電出售10號屋,餘下12號屋為星揚海外有限公司,而於文鳳稱,周星馳就是實力利益擁有者。根據評估,12號屋淨值達8億元,周星馳雖同意按協議支付8千萬佣金給於文鳳,但卻沒真正打款。
除去利益的紛爭,於文鳳與星媽凌寶兒的關係也不好。哪怕於文鳳是大家閨秀,又幫助周星馳創作財富,但凌寶兒還是很不滿。為了不見到於文鳳,凌寶兒直接搬到女兒家。於文鳳也不是軟柿子,逢年過節根本不搭理凌寶兒,一句問候都沒有。
2009年,周星馳帶著於文鳳去見家中長輩,但於文鳳與凌寶兒的“婆媳”關係並沒有得到真正緩和。凌寶兒向外界宣布不干涉周星馳的感情,但那份不支持於文鳳的態度讓周星馳很為難。
一邊是母親,一邊是女友,周星馳只好委屈求全,暫時不給於文鳳一個正式名分。而等了13年的於文鳳看凌寶兒態度強硬,便也沒有愛下去的念頭,直接向周星馳提出分手。 2010年,受盡委屈的於文鳳正式與周星馳一刀兩斷。
當全世界都以為於文鳳與周星馳再無瓜葛時,於文鳳狀告周星馳的消息讓所有人驚訝。 2012年,周星馳向於文鳳支付1千萬,對外稱是饋贈,不是欠佣金。於文鳳卻不買賬,見周星馳沒有繼續支付的意思,直接採取法律行動追討7千萬。
2014年,於文鳳則敗訴,高院指出房產項目沒有變賣,未有稅後盈利。而於文鳳卻不依不饒,重新收集證據和資料,於2019年再次上訴,還放出話:“不會放過他!”佣金案還在審理的過程之中。
7千萬直接讓周星馳與於文鳳從當初的情情愛愛變成反目成仇。有人說,於文鳳此舉是為了錢,但出身顯貴的她根本不在乎7千萬,所有的舉動不過是心有不甘,想出一口氣。
人們誇讚富家女朱麗倩為劉德華隱忍24年,卻根本沒考慮於文鳳為了周星馳而任勞任怨的13年時光,時間確實會沖淡一切,但卻也留下無法化解的恩怨情仇。